申请者应按照《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文件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如实提交申请材料至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36365路检测中心。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及其它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
对于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民骨干”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对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所在单位报考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本校应届考生报考者盖本学院相应公章。
(2)《申请2022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个人陈述书》原件(见附件二)
内容包括: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能力、取得的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申请2022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原件(见附件三)
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推荐,撰写推荐书及签署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接缝处签字。
(4)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5)成绩单
本科生与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语成绩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材料需装订好。
(8)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的材料(如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9)《2022年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见附件四)
对于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对于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应届考生报考者盖本学院相应公章。
(10)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1) 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12)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上述材料的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需上交,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应有封面和目录,并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左侧用长尾夹子夹好,封面页写清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申请者姓名。
所有复印件每一页空白处手写:“本人承诺本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申请人签字并署签字日期。
以上申请材料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须网上报名后三天内(以邮戳为准)寄送,并注明天津科技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材料及考生姓名。申请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6日
邮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36365路检测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1500419484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2-60601995
邮箱:wangjuke@tust.edu.cn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36365路检测中心2号楼203
考生咨询QQ群:43494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