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65路检测中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5-04-22
为了增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纪律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对参加院级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纪律制定如下:
培训班实行学员考勤签到制。
参加培训的学员应认真听课,做好笔记,课后自学有关文献。
严格遵守学习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含两次)视为自动退班。
学员要积极参加授课后的讨论、党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
学习结束后,必须参加党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学院党校结业证书。
无故旷课一次给予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一次、在校期间不再给与参加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资格。
请假两次及两次以上,视情况决定是否再给予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资格。
党校结业考试不及格的同学不再给予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资格。
在党校结业考试中作弊的同学,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其他未尽事宜可进行补充。
附:
请假程序:
个人书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
所在党支部书记签字批准。
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学院党建负责老师签字批准。
学习小组组长处备案。
注:请假需提前进行,事后补假者视为无故旷课。